我可以送禮物給認養孩童嗎?

請您依照各地區文化特性,執行方式如下:

  • 越南:如欲寄送小禮物,僅限可與信件合併郵寄之平面物品(如相片、書籤、貼紙等),金額請控制於新台幣400元以內,且內容不得涉及政治或宗教。本會郵寄採國際快捷(EMS)計費,500公克以內向您酌收郵寄費450元,讓至善可順利送達,並妥善運用行政成本,將大眾善款運用於社區發展項目上。請您避免寄送:電子產品、政治宗教類、書本、食物、液態物品、易碎物、二手衣物等。
  • 台灣:為避免孩童間產生比較或依賴心理,不接受額外禮物。
  • 雲南:因中國對境外組織管制較嚴格,不接受額外禮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