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立天下投書:孩子不能選國籍!防疫須兼顧兒童人權/執行長 洪智杰

獨立天下投書:孩子不能選國籍!防疫須兼顧兒童人權/執行長 洪智杰

2020-02-26

我從 2 月 12 日「阿中部長」的「國籍說」後,每當工作有空檔時,便問自己,「防疫和兒童人權,孰輕孰重?孰先孰後?不能兩全嗎?」

如果遇到國籍問題影響兒童入境者,應依照蔡總統所言弱勢優先、檢疫優先的原則予以通融,這是我期待政府在政策執行時需保留彈性的細緻面向。

台灣是《兒童權利公約》的簽署國,也頒布了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》。在普世價值中,兒童是「弱勢」,不分國籍、文化、宗教、種族,不論父母是誰,兒童有權生存、有權發展、需要被保護,表達意見時應該被大人們真誠地傾聽。這便是公約的核心價值:維護兒童人權。

然而,2 週來,陸續聽聞有孩童在機場被拒絕入境的消息,只因他們的父母幫他們選擇了中國國籍,而非台灣國籍。這樣的新聞看了令人沉重,難道,我們沒有更好的做法了嗎?

但事實上,我們是可以有不同做法的。

1 月底,一位友人的 3 歲外孫女在入境時,也因為無台灣國籍而被攔下,同時還有數個家庭也是如此,但大家最後經過說明,都被放行順利進入國門。

看到這類訊息,心中對孩子和其家庭處境有許多不捨,一方面明白政府防疫當頭,勢必有許多難處,但另一方面也更堅定我的想法。被拒絕在國門之外的孩子,他無法選擇自己的國籍,但制定、執行政策的大人,是有所選擇的,可以選擇,能做選擇的。

於是,我想藉這篇遲到的投書,呼籲政府部門、政策執行的前線人員,拿捏防疫的作為時,務必維護兒童權益,讓國籍退居其次吧!真正做到蔡英文總統在 2 月 7 日宣示的,「弱勢及檢疫優先」的原則,遵循此原則,不管孩子從哪裡來,父母是誰,大人們先想想,他只是個孩子,孩子也有人權,他不是父母的附屬品,他無需承擔父母的選擇。

防疫當頭發出這番言論,同事們聽說我要投稿是戒慎恐懼,恐怕會招致批評的聲浪也引來各種擔心,身為一個從事兒少發展工作的從業人員,我認為仍應本著組織成立的初衷,為兒童權利發言。

希望有一天,當我們回頭審視這段日子,能毫無懸念,沒有遺憾,而且能自豪地說,我們台灣人好好的照顧了每一個孩子。

(作者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。)